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

发表日期:2023-10-13 作者:

 2023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如下。


新闻发布会现场


荣海楼: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荣海楼。欢迎大家参加税收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女士,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先生,上海市税务局副局长吴健先生。我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荣海楼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中国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下,充分发挥和拓展提升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服务国家战略、深入开展国际税收合作、深度融入国际税收治理,用更宽阔的国际视野主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推动全球税收精诚共治贡献中国税务智慧。
  
  十年来,中国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共建共享”之路,着眼于构建完善透明、稳定高效、可预期的税收合作机制,于2019年发起“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倡议,成功开启了“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合作的新时代。截至目前,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为各方互学互鉴、沟通合作搭建了务实有效的平台,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
  
  十年来,中国税务部门认真践行“惠企便民”宗旨,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累计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14万亿元,并连续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开通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致力为国内外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的中英文双语税收政策咨询服务,不断优化国际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更多生产要素跨境双向流动,共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红利。
  
  十年来,中国税务部门坚决扛牢“保驾护航”之责,加快与重点国家的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进程,织牢已覆盖全球112个国家(地区)的税收协定网络,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和解决跨境涉税争议提供了强有力的税收法律保障。2015年起,我们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今天,税务总局将对外正式发布最新版的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涵盖105个国家(地区),帮助赴海外投资的企业了解当地的投资环境及税收制度,更好地防范对外投资税收风险。
  
  十年耕耘结硕果,赓续前行谱新篇。今年,税务总局在全面梳理国际税收服务改革十年成果的基础上再提升再创新,以服务跨境投资全生命周期为中心,打造了“税路通”服务品牌,同时,今天我们也正式对外发布《中国税收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13-2022年)》(中文版)。站在新的起点,中国税务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继续以更大作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总体情况我先介绍这些,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央广记者提问

央广记者:刚才主持人提到税务部门打造“税路通”服务品牌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走出去”企业行稳致远,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税路通”服务品牌推出的背景和具体内涵?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

蒙玉英: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先来介绍一下推出“税路通”服务品牌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指导各地税务部门在服务“走出去”“引进来”实践中推出多种各具特色的服务举措,高质量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等文件,对税务部门更好服务跨境纳税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在今年开展的主题教育过程中,税务总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税务部门和企业进行调研座谈,不少纳税人期待税务部门持续提升跨境税收服务水平,帮助企业提高海外税法遵从意识和能力。
  
  党中央有要求,基层有需求,企业有诉求,税务部门有行动。税务总局在全面梳理国际税收服务十年成果和总结提炼各地税务机关创新做法的基础上,聚焦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整合、优化、出台一系列服务跨境投资者的务实举措,推出了“税路通”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品牌,建立健全跨境投资税收服务长效机制,把服务延伸到跨境投资全周期,推动实现跨境投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税收服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
  
  “税路通”服务品牌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一二三四”:
  
  一是指一个服务矩阵,即“税路通”服务品牌及旗下各地税务机关特色国际税收服务平台组成的服务矩阵。
  
  二是指两级服务团队,即由各地税务机关组成的基层服务团队和税务总局组成的专家团队。
  
  三是指三个服务机制,包括跨境纳税人沟通机制、税收政策服务机制和涉税诉求解决机制。
  
  四是指服务跨境投资者的四个知识产品,分别是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走出去”税收指引、海外税收案例库和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
  
  “税路通”服务品牌的具体内涵可以概括为“信息通”“政策通”“服务通”
  
  “信息通”是指税务部门通过政策宣讲、提供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建立海外税收案例库和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等专业服务,实现跨境税收服务产品“一站式”供应,帮助跨境纳税人了解东道国税收投资环境和税收争议的法律救济渠道,做好税法遵从与风险防控,满足跨境纳税人进入新的投资经营环境时“应知”的需求。
  
  “政策通”是指税务部门不断完善跨境投资的税收法律法规,包括税收协定等国际条约,并加强政策解读与辅导,建设国际化电子税务局,利用数字化手段精准推送有关政策和风险提示,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为在华投资经营纳税人提供涉税政策和法律确定性,帮助他们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满足跨境纳税人对税收法律法规“应用”的需求。
  
  “服务通”是指税务部门组建专家团队对跨境纳税人的需求做出及时、专业的响应,包括通过12366热线、咨询辅导等服务手段答疑解惑,通过优化征管降低遵从成本,通过预约定价安排等为复杂事项提供确定性,通过国内、国际法律救济渠道解决跨境税收争议等,满足跨境纳税人对具体问题“应答”的期待。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积极有为的举措丰富“税路通”服务品牌内涵,更好巩固拓展税务部门主题教育成果,更好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提问

香港商报记者:“税路通”将推动跨境投资税收“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税务部门推出了哪些务实举措来确保实现“三通”?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

沈新国:感谢您对“税路通”的关注。“税路通”服务品牌作为税务总局打造的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先进性的跨境投资税收服务体系,把税收服务延伸至跨境投资经营的全周期,从畅通沟通机制、提供全周期服务、建立专业服务团队、创新知识产品4个方面,推出12条具体举措,致力于对跨境投资企业的引导、辅导和教育,帮助企业提升海外经营和生存能力,是税务部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阵地。
  
  一是拓展多层级常态化联系渠道,沟通更顺畅。税务总局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与跨境纳税人及相关组织加强交流,回应纳税人建议和诉求。主管税务机关则为跨境纳税人建立专门联系渠道,加入当地政府服务跨境纳税人的工作机制,努力解决其有关涉税诉求。
  
  二是聚焦各阶段差异化涉税需求,服务全周期。投资前,引导跨境投资者做好有关税收准备,帮助跨境纳税人提高海外投资经营税收遵从意识和风险意识,关注中外税收监管环境差异。投资中,引导跨境投资者享受东道国国内法提供的优惠政策,用好预先裁定、预约定价安排等保障税收确定性的政策工具,同时提高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意识和能力。投资后,引导跨境投资者关注东道国税法修订、开展税收检查、转让定价调查等税收风险,及时做好风险应对。
  
  三是建立国际化个性化专家团队,服务更专业。跨境税收服务由“一对一”服务转变为“一团队服务一户”,大幅提升跨境税收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比如,省级税务机关成立跨部门服务团队,为重点跨境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税务总局对省级税务机关推送的复杂问题开展研究,共性问题作为“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发布,个性化问题由专家团队直接与跨境纳税人对接;组建专业服务跨境纳税人咨询团队,充分发挥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作用,提供智能咨询、人工服务、可视答疑等线上服务。
  
  四是创新开发专业跨境服务产品,服务更多元。充分发挥外派税务官员和国别研究团队作用,在更新、优化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的基础上,推出海外税收案例库和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等创新产品,有关内容都在税务总局“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发布。今天,105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已完成更新并发布,案例库中首批十个案例也已对外发布。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成效,以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努力开创跨境税收服务工作新局面。谢谢!


央视记者提问

央视记者:上个月在格鲁吉亚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我们央视记者也到现场进行了报道,请问,近年“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取得哪些成果?合作机制秘书处常设在中国北京,请问下一步在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上有什么打算?


蒙玉英:感谢您的提问。“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由中国税务部门首倡发起,2019年4月成立至今,已有理事会成员36个、观察员30个、联盟成员20个、合作方14个,覆盖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等。合作机制由理事会、秘书处、论坛和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四个部分构成,搭建起一座新的促进经贸畅通、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桥梁,成为影响力辐射全球的多边税收合作平台。
  
  一是做实合作机制秘书处,通过各方轮流举办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开展税收领域多边对话。合作机制实行实体化运作,在中国北京常设秘书处,为日常执行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牵头承担秘书处的具体工作。“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由参与各方轮流举办,自2019年以来,先后在中国、哈萨克斯坦、阿尔及利亚和格鲁吉亚成功举办了四届论坛,累计形成20项重点成果。
  
  二是做精合作机制官方网站和《“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成为联系“一带一路”成员的桥梁纽带。合作机制官方网站在2020年全球暴发疫情时上线运行,目前访问用户已遍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业界交流信息、展示风采的重要平台。合作机制期刊《“一带一路”税收(英文)》已经成为在专业领域开展“一带一路”成员互学互鉴的重要阵地。合作机制还积极推进税收公共知识产品建设,目前已累计发布100余项产品,并致力于精品打造,受到国际税务领域认可。
  
  三是做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帮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税收征管能力。“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从扬州、北京、澳门到阿斯塔纳再到利雅得,构建起了辐射英语、汉语、葡萄牙语、俄语、阿拉伯语地区的多语种培训网络,累计组织培训60余期,来自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0多名财税官员参加。围绕“税收制度、税收征管及数字化、税收营商环境及纳税服务、税收合作”4个主题,联盟打造了课程体系1.0版,并邀请全球近百名税务专家和税务官员参与课程录制,已成功上线63门课程、分批启动30期培训,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能力提升。
  
  四是做优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务协调机制,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导向服务跨境纳税主体。合作机制致力于提升“一带一路”国家的税务协调性,为跨境企业提供协定待遇相关服务和防范投资风险等分国别的政策咨询,通过预约定价安排和相互协商提高税收确定性,营造良好的国际税收环境。这一系列成果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认可,2022年,国际税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权威杂志《国际税收评论》,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评为2021-2022年度全球最具影响力合作机制。
  
  当前,共建“一带一路”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下一步,合作机制秘书处将秉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持续巩固和拓展这一税收领域强化“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阵地,努力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的税收征管合作伙伴关系网络,办好2024年将在中国香港举行的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持续扩大影响力和参与度,为共建“一带一路”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税务力量。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刚才主持人介绍了《中国税收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13-2022年)》(中文版)今天对外发布,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税务部门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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